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股份”、
“发行人”
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集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18,599,25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56 元。截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 止 , 公 司 共 募 集 资 金 400,999,937.8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截止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45,428,882.17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
币 109,514,102.60 元;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
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963,299.57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951,480.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435,143.90 元。
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24,500.00 万元,与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5,462,710.00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
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
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
存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
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 10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
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研发创
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于 2022 年度注销。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
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0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
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204,984,938.73
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账户已注销
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注 2)
合 计 394,984,938.73 4,435,143.90
注 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 元。
注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度注销。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9,401,316.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51,48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9,401,316.0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428,882.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05%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分变更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4) 效益 生重大变
差额 期 效益
(如有) =(2)/(1) 化
(3)=(2)-(1)
年产 100 万大箱的烟标生
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
基地建设项目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
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 254,240,236.39 254,240,236.39 4,951,480.00 4,951,480.00 1.95 2023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 389,401,316.07 394,240,236.39 394,240,236.39 4,951,480.00 145,428,882.17 477,402.1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投入进度为 1.95%,投入主要为土地出让金,未达计
项目) 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用地于 2022 年 12 月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晚于计划所致。
由于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工后至项目投产需要较长的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周期(预计需要 18-24 个月左右) ,难
以满足公司烟标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游烟草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现有烟标产能的情况、现有研发创意人员已分
别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开展研发创意工作的情况、未来烟标产能布局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多项因素后,经过审慎分析评估,为保护公司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股东利益,公司因此终止该募投项目。
明 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
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 109,514,102.60 元。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9,514,102.6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
情况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918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24,500.00 万元。
情况 2021 年 7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435,143.90 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进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度(%) 本年度实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 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1) 态日期 效益
/(1) 变化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 2023 年 10
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 254,240,236.39 254,240,236.39 4,951,480.00 4,951,480.00 1.9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月
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 254,240,236.39 254,240,236.39 4,951,480.00 4,951,480.00 — — — —
由于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工后至项目投产需要较长的建设施工、设备安
装调试和试生产周期(预计需要 18-24 个月左右) ,难以满足公司烟标业务发展的需要。在
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游烟草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现有烟标产能的情况、现有
研发创意人员已分别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开展研发创意工作的情况、未来烟标产
能布局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多项因素后,经过审慎分析评估,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因此终止该募投项目。
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综
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
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投入进度为 1.95%,投入主要为土地出让金,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用地于 2022
年 12 月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晚于计划所致。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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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刘传运 叶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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