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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吸入式疫苗接种点地址+电话

发表时间:2023-03-01 15:17:01 来源:本地宝

一、接种对象及间隔时间要求

1.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仅用于加强免疫(第三、四剂次),不可用于基础免疫(第一、二剂次),无接种禁忌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均可接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已完成基础免疫(第一、二剂次)的18-59岁人群本次接种第三剂次要与第二剂次间隔6个月以上,本次接种第四剂次要与第三剂次间隔6个月以上。

3.已完成基础免疫(第一、二剂次)的60岁以上老年人本次接种第三剂次要与第二剂次间隔3个月以上,本次接种第四剂次要与第三剂次间隔6个月以上。

4.所有曾感染新冠病毒18周岁及以上人群康复满6个月后均可接种新冠疫苗。

二、接种禁忌

1.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备注: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目前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

三、接种地点

全市19个基层医疗机构设为本次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详见公示名单),符合条件人员可前往辖区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前往就近接种点位进行接种。

2.接种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医护人员,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填写《知情同意书》。

3.接种后,在现场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接种后,如发生疑似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及时联系接种点咨询医生,必要时及时前往伊宁市人民医院、州友谊医院就诊。

附:伊宁市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点位明细

标签: 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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